全国第一家“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就此诞生!
近日,中办和国办联合印发了《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
由中办和国办联合印发,足见这份方案的份量之重。它涉及到重庆市政府职能部门和机构的调整,也关系到每一个重庆人,更关系到每一个规划人。
笔笔梳理发现,在这份方案中,与房地产行业密切相关的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城乡建委这3个部门,均被整合,“不再保留”,而是组建新的职能部门。全国第一家“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就此诞生!
©来源:规划师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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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第一家“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方案明确,将不再保留规划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据重庆市规划局官方网站介绍,市规划局成立于1980年,至今已走过38个年头。
整合前,市规划局主要有13项职责。其中,与房地产密切相关的职责主要有:承担由市政府组织编制的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具体工作;承担实施城乡规划的责任等。
《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明确:将组建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作为市政府组成部门。
据介绍,这是全国第一家“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新组建的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整合这些职能:将市规划局的职责,以及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国土资源管理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市水利局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市农业委员会的草原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市林业局的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等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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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建委成历史,“市住房和城乡建委”登台
此外,市城乡建委也是与房地产关系比较密切的职能部门,此次机构调整,市城乡建委也将调整。
方案明确,不再保留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明确: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职责,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房屋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作为市政府组成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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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诞生
除了一些机构被整合之外,也有一些新的机构组建。其中,引人瞩目的是,将组建新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方案明确: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指导协调和综合监督招投标工作的职责,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交通委员会、市水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农业委员会、市商务委员会、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市林业局、市移民局等部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监督、管理、执法职责等整合,组建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作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部门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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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后,重庆市共设置市级党政机构64个
据方案显示,机构改革后,重庆市共设置市级党政机构64个。其中,党委机构17个,其中,纪检监察机关1个,工作机关14个,工作机关管理的机关2个。政府机构47个,其中,市政府办公厅和组成部门25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3个,部门管理机构8个。
评
《方案》最大看点,莫过于组建全国第一家“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该《方案》指出:组建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将市规划局的职责,以及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国土资源管理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市水利局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市农业委员会的草原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市林业局的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作为市政府组成部门。
不再保留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这是一项重大的制度创新。
做出这样的改革方案安排,与当前重庆面临的发展形势和发展要求密切相关。
落实国家对重庆战略部署的迫切需要
重庆是中西部唯一的直辖市,国家中心城市,承载了国家重大战略使命和新的国家战略部署。
重庆是西部大开发的重要战略支点,“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联结点,区位条件十分独特而重要。同时,加快建设内陆开放高地、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努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是新时期中央赋予重庆的新要求、新定位和新目标,是当前和未来重庆重整行装,奋斗前行的行动指南。
遵循新要求、落实新定位、实现新目标,不仅要创新规划理念和方法,增强规划的科学性、指导性,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更要加强全域空间规划管控,强化规划在区域发展中的战略引领和刚性控制作用。
提升全市规划统筹能力的必然要求
直辖以来,为了应对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各部门规划编制体系不断丰富。同时,随着全市各部门事权不断增加,规划类型也越来越多,部门职责交叉重复、空间规划重叠矛盾越来越突出。
市空间规划管控的编、审、督职能涉及发改、规划、建设、国土、环保、交通等多个职能部门,同一个空间的产业布局、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基础设施规划之间常常出现“定位不同、衔接不够、功能各异”等矛盾,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规划管理缺人、缺位、缺资金等问题。
各类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常常由于统一、权威的全域空间规划管控力度不够或规划主管部门统筹协调能力有限等原因,导致全市各类建设用地实施不同步、不协调。
同时,不同部门对空间的认识和利用往往依据各自的事权进行“有限”解读,影响土地的合理利用和空间秩序,难以形成有效合力。
有序推进重大规划工作的科学选择
空间规划是指引空间有序发展、实现资源有效配置的行动纲领,是各类开发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当前,重庆新一版“重庆城乡总体规划”正在紧锣密鼓地编制当中。
新一版重庆城乡总体规划将明确重庆2022年、2035年发展的战略定位、空间格局、要素配置,对2050年重庆打造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全球城市发展路径进行蓝图规划,是重庆本世纪进行的最为重要一项规划编制工作。
与本规划相协调衔接的其它规划编制工作,如重庆新一轮轨道交通规划、重庆第二机场选址规划、重庆市铁路枢纽规划、重庆市两江四岸治理与提升相关规划及方案等涉及到重庆基础性、长远性、全局性的规划也在这个当口开展。这些重大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客观上需要一个强有力的机构与领导班子来统筹协调。
重庆机构改革开启了重庆新的发展序曲。
通过此次机构改革,组建新的“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会系统理顺全市规划管理体制,有效整合全市规划资源,为重庆发展在规划层面提供可靠制度保障,形成以科学规划引领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
《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主要内容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市级党政机构总体情况
机构改革后,共设置市级党政机构64个。
党委机构17个,其中,纪检监察机关1个,工作机关14个,工作机关管理的机关2个。
政府机构47个,其中,市政府办公厅和组成部门25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3个,部门管理机构8个。
市政府机构基本情况
市政府办公厅和组成部门25个
组成部门有: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委员会、市科学技术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市商务委员会、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审计局、市政府外事办公室。
市政府直属特设机构1个: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市政府直属机构13个: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市医疗保障局、市政府研究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信访办公室、市中新示范项目管理局、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市政府口岸和物流办公室、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市政府部门管理机构8个:
市招商投资促进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市能源局、市林业局、市监狱管理局、市教育矫治局、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
市政府主要机构设置情况
组建市科学技术局。
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的职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外国专家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市科学技术局,作为市政府组成部门,加挂市外国专家局牌子。不再保留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重新组建市司法局。
将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市司法局,作为市政府组成部门。不再保留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组建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将市规划局的职责,以及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国土资源管理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市水利局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市农业委员会的草原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市林业局的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作为市政府组成部门。不再保留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组建市生态环境局。
将市环境保护局的职责,以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市水利局的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市农业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市生态环境局,作为市政府组成部门。不再保留市环境保护局。
组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职责,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房屋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作为市政府组成部门。不再保留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组建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将市农业委员会、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职责,以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农业投资项目、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农田整治项目、市水利局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作为市政府组成部门。将市农业委员会的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市交通委员会。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更名为市委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与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合署办公。不再保留市农业委员会、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组建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将市文化委员会、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的职责整合,组建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作为市政府组成部门,加挂市文物局牌子。不再保留市文化委员会、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组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中医管理局)的职责,以及市民政局的老龄工作职责、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作为市政府组成部门,保留市中医管理局牌子。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承担。不再保留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组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将市民政局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军官转业安置职责,以及军队有关职责等整合,组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作为市政府组成部门,按中央有关改革部署实施。
组建市应急管理局。
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责,以及市政府办公厅的应急管理职责,市公安局的消防管理职责,市民政局的救灾职责,市煤炭工业管理局的煤矿安全监管职责,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地质灾害防治、市水利局的水旱灾害防治、市农业委员会的草原防火、市林业局的森林防火相关职责,市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的职责,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市地质灾害抢险救援指挥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职责等整合,组建市应急管理局,作为市政府组成部门,按中央有关改革部署实施。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市应急管理局承担。不再保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组建市政府外事办公室。
在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外事工作职责基础上,组建市政府外事办公室,作为市政府组成部门,保留市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不再保留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组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以及市物价局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市商务委员会的有关反垄断职责等整合,组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市政府直属机构。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不再保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组建市医疗保障局。
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市物价局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市民政局的医疗救助职责等整合,组建市医疗保障局,作为市政府直属机构。
组建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将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的职责,以及市商务委员会的商业保理、租赁、典当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作为市政府直属机构,加挂市金融工作局牌子。不再保留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组建市中新示范项目管理局,作为市政府直属机构。
市中新示范项目管理局统一管理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承担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组建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
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人工智能、大数据、信息化推进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社会公共信息资源整合与应用、智慧城市建设职责等整合,组建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作为市政府直属机构。
组建市政府口岸和物流办公室。
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物流管理职责,市政府办公厅的口岸管理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协调解决现代物流业发展重大问题的职责等整合,组建市政府口岸和物流办公室,作为市政府直属机构。
组建市招商投资促进局。
将市商务委员会管理全市实施国家对外援助业务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外商投资促进工作职责,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推动与有关地区经济交流与合作等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推进实施区域经济合作和利用内资工作、协调推进重大招商项目职责等整合,组建市招商投资促进局,作为市政府办公厅的部门管理机构。
组建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指导协调和综合监督招投标工作的职责,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交通委员会、市水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农业委员会、市商务委员会、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市林业局、市移民局等部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监督、管理、执法职责等整合,组建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作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部门管理机构。
组建市能源局。
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能源管理相关职责,市煤炭工业管理局的煤炭行业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市能源局,作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部门管理机构。不再保留市煤炭工业管理局。
重新组建市林业局。
将市林业局的职责,以及市农业委员会的草原监督管理职责,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水利局、市农业委员会等部门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管理职责等整合,重新组建市林业局,作为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部门管理机构。
组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作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部门管理机构。
组建市知识产权局。
将相关机构的知识产权保护有关职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商标管理职责,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原产地地理标志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市知识产权局,作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部门管理机构。
优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责。
将市物价局并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市商务委员会(市粮食局)的有关粮食方面管理职责划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保留市粮食局牌子。不再保留市物价局。市商务委员会不再挂市粮食局牌子。
优化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职责。
将市中小企业发展指导局(市乡镇企业局)并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不再保留市中小企业发展指导局(市乡镇企业局)。
优化市水利局职责。
将市移民局(市三峡水库管理局)并入市水利局,保留市三峡水库管理局牌子。不再保留市移民局。
优化市审计局职责。
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重大项目稽察职责,市财政局的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国有企业监事会的职责划入市审计局。
统筹推进市人大、政协机构改革和群团组织改革
在整合相关专门委员会职责的基础上,组建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作为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将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为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增加配合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完善国家监察制度体系、推动实现党内监督和国家机关监督有机统一等职责。
市政协农业委员会更名为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将市政协经济委员会联系农业界和研究“三农”问题等职责调整到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市政协学习及文史委员会更名为市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将市政协科教文卫体委员会承担的联系文化艺术界等相关职责调整到市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市政协科教文卫体委员会更名为市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群团组织改革的部署要求,继续推进群团组织改革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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